深圳消防七大措施助消防产品监管科学化           
深圳消防七大措施助消防产品监管科学化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广东消防总队 更新时间:6/25/2008

 
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产品生产、销售的监督管理力度,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,使全市消防产品监督管理逐步纳入科学化管理轨道,近日, 深圳市消防支队召开了消防产品生产销售、消防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座谈会,出台了“七项措施”,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力度。

 

一是深圳消防支队将建立消防产品信息平台,及时为全市所有消防产品销售、消防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供咨询渠道,帮助公众了解消防产品是否合法有效、是否过期。

 

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,深圳市消防部门将设立有奖举报制度。如发现生产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,市民可以向消防部门举报,消防部门一旦发现企业生产和施工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,将严肃查处。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。

 

三是今后凡是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,深圳市消防部门都将对其使用的消防产品是否合格,消防工程是否符合质量要求,监理单位是否尽职尽责实行倒查制度。

 

四是深圳市消防部门将建立消防产品“黑名单制度”。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产品,今后都要列入黑名单。深圳市消防部门将定期在媒体上对生产、使用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予以曝光。

 

五是今后深圳市消防部门将对新建的各类建筑,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实施评级制度。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和生产、办公用房时,应向业主公布该建筑的防火等级。对选用经国家检验合格消防产品,施工质量优良的建筑予以优先进行消防验收;对挂靠或转包消防工程施工及选用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,除在媒体上公布外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从重处理。

 

六是严格落实消防产品选用和施工终身问责制 。企业要对生产的消防产品终身负责;公安消防部门将对各建筑安装的消防产品实行质量抽查,倒查制度,把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列入信息库,对其施工的消防工程按照千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抽查。发现消防产品有质量问题,将追究产品生产单位、销售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责任。

 

七是从今年下半年起,消防局将对全市销售的消防产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,进一步加强对消防生产、施工、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。

 

据了解,会议还对《深圳市消防条例》(修订)进行了讨论调研。拟在新修订的《深圳市消防条例》中,增加开发商售楼时必须公布建筑消防防火等法律条款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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